业务办理相关注意事项
设备借用须知
1、证件和借用人需保持一致,联系方式系统和《拍摄计划书》(附件一)上需一致,《拍摄计划书》不得涂改。
2、个人借用设备须填写《拍摄计划书》并提供分镜头脚本(应包含五种以上构成元素)或拍摄剧本。并在系统中注明“拍摄XX老师XX课程/指导的毕设”。上课借用设备需以班级为单位,向值班同学提交《上课实践借用设备审批表》(附件二),无需再填写《拍摄计划书》,系统中注明”XX老师XX课程上课需要”并附上课程表,《上课实践借用设备审批表》每班每节课统一填写在一张表中,由班级学习委员负责。
3、跨天借用个人所需设备的一律不予通过。
4、上课借用设备,应在下课后一小时内归还。第四大节所借用设备的,需在当天18:00前归还。第五大节所借用的设备需在第二天中午
12:00前归还。
5、第二天上午有课程安排需要借用设备的同学,可在前一天下午第二大节课时办理设备借出手续。但需注意,此类审批时间集中为前一天的
16:00—16:30,设备领取时间最晚不得超过18:00,且领取设备时需携带《上课借用设备审批表》。
6、办理借出业务时,值班人员不负责检查设备及使用教学,借用人需自行检查。设备在正常使用中存在自然损坏风险,该风险由借用人承担。
7、个人归还设备电量需达到90%以上,否则不予进行验收入库。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借用人承担。(提醒:下午16:30后,不再办理设备借出,因此,如在16:30后归还的设备,若未达到验收标准,将无法办理继续借用手续,可能会造成逾期归还的情况)。上课借用设备一律由中心统一进行充电。
8、若归还时发现在借用时未备注的问题,该问题将被由借用人使用中所产生的问题,借用人需承担该问题的全部责任。
9、个人借出设备归还时需保留所拍摄的原始素材,在进行归还验收时,验收人员将对所拍摄的素材及分镜脚本或剧本进行查验,借用人应保
持拍摄素材与其前期所提供资料基本一致。
10、设备损坏或异常后,需及时向值班同学及中心老师报告,需外出维修时,需填写外出维修单。
11、借用人除辅助设备外,其他任何一类别设备,当次只能借出一台。(具体一次可同时借出的设备,由中心负责解释)
12、设备借用不超过4天,确有需要超过4天借用时间需提交拍摄计划书等相关材料,报中心老师审批。
教室借用须知
1、学生个人借用必须填写《中原工学院学生实验项目实验安全风险评估审批表》(附件三),并由负责老师本人亲笔签字。
2、如遇教室设备无法正常使用时,请及时向值班同学或中心老师报告。如需更换教室,需在借还系统中再次进行申请,如上课教室需更换,
还需报学院教学副院长和教学办公室备案。
3、中心教室内不得出现水、食物、明火、大功率电器等违禁物品。
4、中心教室不得出现长时间无人且开门状态。
5、归还时借用人需进行教室卫生清洁工作,并及时将打扫工具进行归还。
温馨提示
借用人在借用前应主动出示实验室安全考试合格证。根据学校实验管理中心要求,实验安全考试未通过者,暂停实验室使用权限。